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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小客車服務監管系統”模塊年度更新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江蘇大友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營運小客車服務監管系統”模塊年度更新項目(項目名(ming)稱)進行競(jing)爭性(xing)磋(cuo)商采購(gou),茲邀(yao)請符合資(zi)格(ge)條件(jian)的供應(ying)商提交響應(ying)文件(jian)和磋(cuo)商。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ao):JSDY-2023F434
2、項(xiang)目名稱:“營運(yun)小客車服務監管系統”模塊年度更新(xin)項(xiang)目
3、項(xiang)目(mu)(mu)預算:70萬(wan)元(報價超過項(xiang)目(mu)(mu)預算作無效響(xiang)應處理(li))
4、項(xiang)目內容:實施例行維護工(gong)作,以保證日常行業監管工(gong)作的正常開(kai)展。具(ju)體詳見第(di)四章。
5、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時采購方對供應商服務做出評價,雙方無異議的,合同延續一年。
6、服務地(di)點:南京市秦淮區東止(zhi)馬(ma)營7號4樓機房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guo)政府(fu)采購法(fa)》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為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的采購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給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其中小微企業所占比例應為 %(兩項比例均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其中小微企業所占比例應為 %(兩項比例均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三章成交標準。
3、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如項目接受聯合體磋商,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并在響應文件中申明。由同一專業的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并以磋商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評審的依據;由不同專業的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首先以磋商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認定資質以及商務評審的依據,涉及行業專屬的資質,按照所屬行業對應的供應商的應答材料確定;
(2)供應商應當具備特定行業的法定準入要求:無。
三、文件獲取
本項目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費用。自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請各潛在供應商將以下材料以掃描件形式發送至代理機構郵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聯系電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分包號(若有),代理機構將在收到郵件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回復供應商是否通過,通過后代理機構將會發送磋商文件,請各供應商留意郵箱情況。
(1)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一份加蓋公章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一份加蓋公章復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有關規定,凡在南京地區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登陸“信用南京”(//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njgc.jfh.com/)主頁“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欄目進行注冊登記。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時注冊的供應商可先行獲取磋商文件,但必須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兩天前辦理。
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時,在磋商文件發布之日起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應先登錄“信用南京”在線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供應商公章后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是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必備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系統客服電話:025-52718366;供應商可就用戶注冊與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等事宜進行咨詢。)
注:供應商通過后,須將獲取磋商文件的付款記錄截圖發送至代理機構郵箱,經代理機構確認無誤后方可獲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購買付款賬號(支付寶):jsdayou2015@vip.126.com,付款時請備注相關項目及供應商單位名稱。
四、響應文件遞交
1、遞交響應文件(jian)時間、地點
(1)時(shi)(shi)間(jian):2023年10月23日(ri)14點00分-14點30分(北(bei)京(jing)時(shi)(shi)間(jian))
(2)地點:南京市鼓樓(lou)(lou)區江(jiang)東北路95號3樓(lou)(lou)會議室。
2、開啟
(1)時間:2023年10月23日(ri)14點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95號3樓會(hui)議室。
3、份數
(1)一(yi)式叁(san)份(壹份正(zheng)本(ben)、貳份副(fu)本(ben)),每份響應(ying)文件須清楚標明“正(zheng)本(ben)”或“副(fu)本(ben)”字樣。其中,報價表、南(nan)京市(shi)政府采購供應(ying)商信用記錄(lu)表暨信用承諾書(shu)、實質性資(zi)格證明文件(詳見第六(liu)章目錄(lu)三)另需單獨(du)封裝壹份,作為(wei)采購人(ren)及(ji)代理機構評標前資(zi)質審查依據。
(2)響應(ying)文件(jian)電子(zi)版(ban)壹份(fen)(一(yi)般(ban)應(ying)為(wei)U 盤形(xing)式(shi)、隨紙質響應(ying)文件(jian)一(yi)并提交,且U盤上需標明(ming)各(ge)家(jia)供應(ying)商名稱)。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體(ti)發(fa)布之日(ri)起五(wu)個工(gong)作日(ri)。
六、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ying)商應(ying)提供下列資(zi)格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shi)責任(ren)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ta)組織提(ti)供營(ying)業執照或法人證(zheng)書或組織機構代(dai)碼證(zheng),自然人提(ti)供身份證(zheng));
(2)具有良好(hao)的(de)(de)商業信(xin)譽(yu)和健(jian)全的(de)(de)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na)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de)(de)良好(hao)記錄(提供供應商資格(ge)承諾函,格(ge)式見附(fu)件);
(3)具有履行合同(tong)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e)(ye)技術能(neng)力(li)(根(gen)據項目需求提(ti)供履行合同(tong)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e)(ye)技術能(neng)力(li)的聲明或(huo)證明材(cai)料(liao));
(4)參(can)加本(ben)項目(mu)政府采(cai)購活動前(qian)三年內(nei),在經(jing)營活動中沒有(you)重大違(wei)法記錄(lu)(提供(gong)參(can)加本(ben)次(ci)政府采(cai)購活動前(qian)3年內(nei)在經(jing)營活動中沒有(you)重大違(wei)法記錄(lu)的書面聲明);
(5)滿(man)足本項目(mu)特定資格要求的(de)證明材料(如有(you)):無(wu);
(6)法(fa)律、行政法(fa)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項目(mu)實(shi)施(shi)所必(bi)須的許可資(zi)質證(zheng)明材(cai)料):無;
(7)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xiao)企業發展(zhan)要求的資格證明材料:
《中小企(qi)業(ye)聲明函》(格式見附(fu)件)(如有)。
2、拒絕下述供應商(shang)參加(jia)本(ben)次采購活動
(1)供應(ying)(ying)商單位負責(ze)人(ren)(ren)為同一(yi)人(ren)(ren)或者存在直(zhi)接控股、管理關(guan)系的不(bu)同供應(ying)(ying)商,不(bu)得參加同一(yi)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為采(cai)購項目提供整體(ti)設計(ji)、規范編制或(huo)者項目管理、監(jia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ben)項目的采(cai)購活動;
(3)供應商(shang)被“信(xin)(xin)用(yong)中國(guo)”網站(zhan)(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guo)政府(fu)采購(gou)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xin)(xin)被執(zhi)行人(ren)、重(zhong)大稅收違法(fa)案件當事人(ren)名單、政府(fu)采購(gou)嚴重(zhong)違法(fa)失信(xin)(xin)行為記錄名單。
3、是否(fou)接受進口產(chan)品:不接受。
4、集中考(kao)察現場(chang)及答疑時間、地點:采購(gou)人不組(zu)織。供應商如果對(dui)采購(gou)需求有(you)疑問請(qing)和采購(gou)人溝(gou)通。
5、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wen),請(qing)按以下方(fang)式聯系
(1)采(cai)購單位聯(lian)系方式
采購單位: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xing)政執法監督局
采購單位聯(lian)系(xi)方式(shi):025-89608765
辦公地址(zhi):南京市(shi)玄武區玄武湖街道(dao)東方(fang)城(cheng)108號B座
(2)代理機構(gou)聯系方式
項目負責人:丁工
磋(cuo)商文件編制(zhi):張(zhang)工
聯系電話:025-6957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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